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2019年二季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云办发〔2011〕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填报厉行节约指标统计表的通知》(云财行〔2014〕229号)文件精神,截至2019年6月份,青龙街道“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3.18万元,与上年同期6.36万元相比增长107.23%。具体支出情况及增加(减)原因如下:
一、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费截至6月份未产生费用,与上年同期0.24万元相比下降100%。
二、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截至6月份未产生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持平。
三、公务用车费
公务用车费截至6月份累计支出12.81万元,与上年同期6.12万元相比增加109.3%,其中:
1. 公务用车燃油费为1.45万元,与上年同期1.63万元相比减少12.4%。
2. 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检审费为7万元,与上年同期0.56万元相比增加115%,其增加原因是2018年车辆维修保养检审主要集中在下半年;‚14辆森林防火车使用年限长、频率高,车辆状况较差,造成修理费用偏高。
3. 公务用车保险费、车船税为4.35万元,与上年同期3.93万元相比增加10.7%,其增加原因是车辆保险保障额度增加。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