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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1907-145326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7-26 09:17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号: 安政办〔2019〕14号 关键字: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6 09:17 浏览次数:179
字号:[ ]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53号)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安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昆明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工作措施、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四)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其他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负责同志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 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由召集人决定是否召开全体会议。

(三)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四)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五)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四、 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安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附件

安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

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叶  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杨洪兵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盛  维   市财政局副局长

潘志丕   市工信局副局长

王屹灵   市发改局副局长

赵兴礼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李亚玲  市民政局副局长

何绿洲  市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燕琼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总工程师

彭汝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李云玉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伟才  市农业农村局副书记

周世元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欧智勇  市税务局副局长

肖明忠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书记

罗  恬  市教育局副局长

沙海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