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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001-180168 主题分类: 2019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8-05 11:32
名 称: 安民函(2019)8号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三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安民函(2019)8号安宁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三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5 11:32 浏览次数:48
字号:[ ]

安宁市民政局

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次会议第97

提案的答复

张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精准识别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张骥代表对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关心及建议。

针对我市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过程中还存在可能存在个别村社干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低保入户调查覆盖面不够,低保认定不够精准;信息反馈不够及时、全面,低保动态管理不够精准等问题。我局结合低保专项清理整治以及保障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计划从四个方面解决以上问题。

一、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救助政策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昆明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昆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等相关规定,安宁市制定了《安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安宁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文件,以上各项规定,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核算标准和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城乡低保救助政策,做好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

二、强化低保入户调查

根据《昆明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安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县(市)区民政部门收到低保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近年来,安宁市民政局在实际工作中,对新增低保对象执行100%入户调查。凡是收到低保申请相关材料,都在街道已经进行过入户调查的基础,再会同街道、村(居)委会相关人员进行100%入户。入户调查重点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财产情况等内容进行核查。通过市民政局、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入户调查,进一步增强调查客观性和准确性,有效防止村社干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生。

三、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

市民政局2014成立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全市居民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工作。坚持真实客观、及时高效、公平公正、保护核对对象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原则开展工作社会救助对象经济信息核对实施实现全市低保户100%信息录入,坚持“逢进必核”目前,通过云南省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可以实现对城乡居民的户籍信息、车辆信息、工商登记、公积金缴存、养老保险等信息进行系统比对,出现异常信息,市民政局及时联系街道进行核查,核实为异常信息,市民政局作退回处理。通过云南省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一步弥补入户调查不能发现的信息,保障低保对象认定精准。

四、强化低保动态管理

根据《安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街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实行定期核查。对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基本稳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季度核查一次。对家经济状况好转、实现就业等不符合享受低保的对象,从次月起停发低保,对死亡的低保对象,从次月起停发低保。同时,进一步加强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的管理,对系统监测到的异常信息,及进进行调查核实,全面实施低保户信息化系统动态管理,做到因户识别、精准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晏振武  13987618379

                            安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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