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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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芬代表:
你提出的“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将金色佳园一期、二期电费实行抄表到户管理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金色佳园一期、二期电费实行抄表到户管理事宜,经连然街道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安宁供电局协调对接,安宁供电局提出需将小区内相关的电力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才能实行抄表到户管理。街道咨询了云南正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经设计公司现场勘察预计金色佳园一期、二期电力升级改造总造价约1300万元。因街道财政资金紧张,无法安排出改造资金,下步,街道将积极向市政府请示,待改造资金落实后再进行升级改造。
关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电费比安宁供电局高的问题,经街道与物管公司对接核实,因住户需分摊楼道的公共用电,每月每户约2度电,故此物管公司收取的电费比安宁供电局高0.03元至0.04元。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