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大箐水库计划勘探点及临时进场道路拟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大箐水库计划勘探点及临时进场道路
拟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大箐水库计划勘探点及临时进场道路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宁市大箐水库计划勘探点及临时进场道路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勘探进场道路、钻孔、探坑
四、项目建设地点:草铺街道办事处邵九村委会邵九村民小组、箐木林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18′25″~102°18′52″,北纬24°55′25″~24°56′04″之间;面积0.2538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4.9立方米,主要树种为云南松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林权证明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草铺街道办事处邵九村委会邵九村民小组、箐木林村民小组所有;邵九村民小组、箐木林村民小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由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