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光尘苑住宅小区拟使用林地公示
和光尘苑住宅小区拟使用林地公示
和光尘苑住宅小区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中合融创实业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和光尘苑住宅小区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住宅小区
四、项目建设地点:金方街道办事处普河村委会小普河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34'28.83"-102°34'39.04",北纬24°52'21.18"-24°52'21.94"之间;面积2.8772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174立方米。采伐树种为桉树、圣诞树和栎类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核发的B530703103725号、B530703109473号和B530701837700号林权证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金方街道办事处普河村委会小普河村民小组所有;邹开福、春国宝和李开华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含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由云南中合融创实业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