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石安公路改造工程弃土场及施工便道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石安公路改造工程弃土场及施工便道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石安公路改造工程弃土场及施工便道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石安公路改造工程弃土场及施工便道工程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弃土消纳场、施工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读书铺村委会七孔山村民小组、小河边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31′36″~102°31′54″,北纬24°56′47″~24°57′01″之间;面积5.7906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251立方米,主要树种为蓝桉、云南松和其他阔叶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核发的B530701843653号、530701849198号、530701849199号、530701849275号和530701848425号林权证明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读书铺村委会七孔山村民小组、小河边村民小组所有;七孔山村民小组、小河边村民小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由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