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扩建安宁市鸣矣河磷矿大马岭采场拟使用林地公示
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扩建安宁市鸣矣河磷矿大马岭采场拟使用林地公示
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扩建安宁市鸣矣河磷矿大马岭采场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扩建安宁市鸣矣河磷矿大马岭采场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采矿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街街道办事处耳目村委会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27′24″~102°27′38″,北纬24°48′14″~24°48′30″之间;面积9.6795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998立方米。采伐树种为栎类、滇油杉、云南松和旱冬瓜。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核发的B530701845521号林权证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县街街道办事处耳目村委会所有;耳目村委会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含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由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