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治理温泉自来水厂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治理温泉自来水厂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项目
拟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治理温泉自来水厂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治理温泉自来水厂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防灾治理
四、项目建设地点:温泉街道办事处羊角社区居委会沈家庄居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27′18″~102°27′19″,北纬24°57′35″~24°57′36″之间;面积0.0164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2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桉树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核发的B530701845595号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温泉街道办事处羊角社区居委会沈家庄居民小组所有;沈家庄居民小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含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由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