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李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花椒及林下中药材滇重楼、白芨种植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云南李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花椒及林下中药材滇重楼、白芨种植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云南李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花椒及林下中药材滇重楼、白芨种植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李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李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花椒及林下中药材滇重楼、白芨种植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管护房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街街道办事处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24′35.264″~102°24′38.81″,北纬24°45′45.059″~24°45′36.838″之间;面积0.1754公顷(已使用0.1754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无活立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核发的B530701845085号林权证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县街街道办事处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所有;孟德福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含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由云南李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