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统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安宁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昆明市统计工作会议要求,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着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升统计工作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把统计工作各环节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努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建设和谐安宁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狠抓统计法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 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安宁市统计局把法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统计法治和执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细化抓落实的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统计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具体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重大决策事项。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涉及面广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
2.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历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安宁市人民司法局法制科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梳理、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我局没有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安宁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宁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安宁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办法》《安宁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责任追究规定》4个文件,完成了征求意见,目前尚在法律顾问审核阶段。
(三)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细化要求,2018年11月,我局与云南元沣律师事务所续签2018年-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云南元沣律师事务所黄杰律师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意见,2019年我局未发生涉法、涉诉事务工作。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云统办发〔2019〕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导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224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印发了《安宁市统计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在全市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本次检查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原则,通过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了8家一套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数据不准确、统计人员对统计方法不熟悉等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2. 严格程序,规范执法。在执法检查活动前,我局严格遵照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程序规定,及时向企业下发《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时间和内容,检查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排检查人员,履行执法程序,认真填写现场检查基本情况和现场检查笔录,做到规范执法。
3. 严格落实统计执法情况调查制度。按照省、昆明市统计局工作安排,我局分别于3月、9月圆满完成我市2019年统计执法情况半年报、年报的上报工作。
4. 强化基础保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置执法记录仪,确保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可追溯、最大化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
(五)建立统计违法举报制度和违规干预统计记录制度
根据各级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安宁市统计违法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安宁、政务公开栏设立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广大群众及有关单位揭发、检举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要求,我局持续加强对企业数据质量监督,对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进行查询,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今年以来,未接到关于统计违法线索的举报和投诉,也未发现统计违法案件。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今年来我局先后派员参加市法制办、昆明市统计局和安宁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制培训和轮训,为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夯实了基础。9月6日,我局开展内部法制培训,对全局执法人员开展了以执法程序、注意事项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全力促进统计执法规范化。
(七)深入开展统计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意识
1. 开展了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对“四上”企业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资料4000余份,重点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通过积极宣传,提高了公民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依法统计的法制观念和意识,为积极营造全社会统计依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2. 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采取“送法进企业”的方法,以面对面宣讲的方式,对企业和统计人员普及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覆盖统计调查对象,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努力营造真实、准确、及时填报统计资料的统计氛围。
3. 坚持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列为干部职工重要学习内容之一,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同时,根据市普法办开展全民普法教育考试的要求,持续订购在线学法系统。
(八)深化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统计工作
完善了现有的方案和制度政策,连然街道2016年已通过昆明市级验收,今年达到复审阶段。2019年市政府下发《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高位统筹,推动工作纵深开展。结合安宁市实际,我局印发了《安宁市统计局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统计﹝2019﹞35号)文件,明确了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的内容、组织形式、评分标准、计分方法、一票否决和工作要求,并通过政府工作会议对街道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9月9日,我局牵头组织各街道负责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人员到连然街道观摩,推动安宁市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街道规范化建设验收结果:6个街道为达标,3个街道基本达标。通过开展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了基层统计调查工作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服务保障。
(九)认真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在原清单的基础上调整权责清单,其中:行政处罚类取消3项,增加1项;行政检查类,增加1项;行政确认类,减少1项;行政奖励类,增加2项;其他行政职权类,增加1项。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统计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三是统计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继续开展好七五普法宣传,履行统计普法宣传主体责任。
二是继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开展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工作,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三是加强统计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人员法治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平台报表的数据审查、监督力度,确保报表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可靠,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化统计法治建设,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好统计服务。
安宁市统计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