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303号的答复
周金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给予降低连然华府物管费标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费基本情况
安宁市连然华府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标准为:1.53元/㎡/月(费用包括:服务费0.93元/㎡/月 电梯费0.6元/㎡/月)。连然华府小区共有住房2235套,其中约1800多户业主属于草铺综合服务区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户,根据《安宁草铺综合服务区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第四章第十八条安置房物业管理费:安置房从交房当月起由市政府统一缴纳3年(从2015年12月15日起-2018年12月15日止)的物业管理费,缴纳标准按 1.38元/㎡/月,3年后的物业服务由安置对象自行按1.38元/㎡/月标准进行缴纳。
二、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针对代表提出的给予降低连然华府物管费标准的建议,经我局于2019年7月19日组织物业公司协调,物业公司表示将对连然华府小区物业管理运营成本进行核算,核算后对给予降低连然华府物管费标准再次进行协调,同时住建局对再次协调工作进行跟踪推进。
感谢您对住建局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宝华 联系电话:68697443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