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直接指导下,我局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宁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制。按照各科室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各科室重要工作内容,由科室负责人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强化管理。政府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核稿及分管领导把关,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开(公示),保证了公开内容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3月挂牌成立以来,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撰写医保信息41期,组工信息15篇、群团信息6篇,机构设置2篇,人事信息1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政府信息,基本做到按时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主要通过几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及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二是以医保信息、群团信息、组工信息等形式,及时将工作动态在政务网上公开;三是通过“今日安宁”等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公开;四是通过在显著位置设置政(党)务公开栏,主动公布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
2.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2.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领域。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加强信息的及时性、健全信息的全面性、完善信息的保密性、提高信息的公开性,让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民心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