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度报告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19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水务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我局制定了《安宁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安宁市水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安宁市水务局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安宁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配套制度,根据文件公开属性分类要求严格落实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科学、有序进行。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事一审”“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加强学习,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水务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运用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水务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在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2条,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网发布信息65条,其中:重要事项公布28项,重点工作通报37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为局办公室,明确了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上述依申请公开内容全部公布在网站上以供群众及时开展咨询申请。2019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因申请人申请内容为滇池流域资料,我市属于滇池流域外,故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并与申请人联系说明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五、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与上级部门对我们的要求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网上信息服务水平和信息更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增强。
六、改进措施
(一)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领域。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加强信息的及时性、健全信息的全面性、完善信息的保密性、提高信息的公开性,让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民心,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推进网络信息公开建设。积极树立我局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学习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做好信息更新。
(三)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监督机制。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安宁市水务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