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在局308会议室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新《森林法》),新《森林法》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局长苏晓喆为干部职工做全面解读。参加学习的有市林草局全体干部职工、各街道分管领导及林草工作负责人。
局长苏晓喆讲述了新《森林法》的修订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林业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定位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林业在推进乡村振兴、区域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明确要求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因此修改森林法是势在必行。2018年,森林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森林法修订草案。201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森林法修订草案。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再次审议。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容: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加强森林权属保护;二是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三是强调规划统领;四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五是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六是强化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
新《森林法》的背景意义、立法目的、基本制度及各个章节的具体内容,从森林权属、森林经营管理、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林木采伐、监督保障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此次培训强调,修订后的《森林法》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于整部法律中,成为全社会和林草系统遵守的行为准则,充分体现出“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发展、推动新时代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构建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局长苏晓喆在解读后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精心研读、深刻领会,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森林法》的精神实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重点学习;二是加大普法力度,要把《森林法》作为学法普法的重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三是狠抓贯彻落实,坚持依法治林,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必追,有违必处必究,提高法律的威慑力,确保《森林法》落地生根。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