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来湖小镇市政公园拟使用林地公示
雁来湖小镇市政公园拟使用林地公示
雁来湖小镇市政公园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中合融创实业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雁来湖小镇市政公园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生态湿地、生态溪谷、水畔沙滩、艺术花海
四、项目建设地点:金方街道办事处普河村委会小普河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34'40.53"-102°34'14.28",北纬24°52'19.19"-24°52'17.42"之间;面积19.8982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705立方米。采伐树种为桉树、圣诞树、柏树和栎类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经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实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金方街道办事处普河村委会小普河村民小组所有;小普河村民小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含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由云南中合融创实业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