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及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宁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特编制《安宁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事项情况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km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宁市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8710880,电子邮箱:anszfb@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9年安宁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对全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得到了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信息管理情况。2019年,安宁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1.完善工作机构设置。根据《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安机编办〔2018〕4号)要求,在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内设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安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明确一名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宁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街道办、各部门、各管委会也成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强化各项信息公开。安宁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2019年安宁市机构改革后,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系统进行整顿后,目前,全市有36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政府所有职能部门)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2019年度安宁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财政预算经费为27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共开设一级栏目8个、二级栏目43个、三级栏目41个、专题专栏7个,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各街道、各部门通过信息公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778条,其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483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00条。
3.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优势。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政府重大政策信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积极开展市级领导大接访活动,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做好市长信箱答复工作,全年收到网民留言447条,答复 447条,答复率达100%。
4.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年初,安宁市政府认真研究部署,市政府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解读范围、内容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各起草部门、单位负责解读,于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内容。各街道、各部门认真开展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纳入政务公开主要工作,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概念解释、执行口径、操作方法、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重点解读。同时,所有对外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都经过严格审批、审核程序,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政策问答、撰稿解读、专家解读、图表图片等解读形式进行,有力地提升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知晓率。12月,中共安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毕绍刚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中发表了个人署名的政策措施解读信息《安宁市乡村旅游品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安宁市共发布政策措施解读信息60条。
5.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省、昆明市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安宁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政办文〔2019〕19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及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安宁市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安宁市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政务公开管理机制,规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并认真落实。
6. 及时处置舆情信息。今年以来,安宁市委宣传部通过对网上舆情监测,发现6次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情况。针对发现的舆情事项,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了《安宁网络舆情》(共6期),明确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进行调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了回复调查处理情况。目前,安宁市范围内所有舆情信息都做到了及时澄清。
7.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工作。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安宁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2月28日(安宁市“两会”结束后)迅速召开了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及时将办理工作及结果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议事议程。2019年度,安宁市政府各部门共在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专栏中公开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00条。
(二)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按照《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昆政函〔2018〕17号)文件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均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1.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系统维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昆明市依申请公开系统管理维护的相关要求管理维护系统,安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为:安宁市人民路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408室;联系电话为:0871-68710880;传真号码为:0871-68699467;电子邮件为:anszfb@163.com。
2.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件。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均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2019年,全市共收到4件需要按申请程序公开依申请公开件,均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答复。均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办结率达100%。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一是2019年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有1起2018年度公民依申请信息公开行政上诉案件结转件,案件维持原判,原因是:申请人的上诉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是年内无其他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也没有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网,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运行工作。
1.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为严格落实国家政府门户网站普查标准和集约化管理要求,在昆明市人民政府的统筹下,安宁市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聘请昆明信息港对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昆明市有限设立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交流、领导信箱等功能与“魅力安宁”微信、微博融媒体平台对接;为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提高服务效能、突出精准招商、畅通经济循环,安宁市首家在门户网站的投资安宁栏目开设了招商投资企业投诉信箱,为企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至今未收到投诉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网站监测常态化。安宁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昆明信息港、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和成都开普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作为政府网站第三方常态化监测机构对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24小时常态化监测。
3.完善政府网站专栏。严格按照国家政府门户网站普查标准和集约化管理要求,在安宁市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投诉、网上办事等专栏,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
4.明确新闻发言人,完善程序。安宁市各部门按照中共安宁市委宣传部《关于报送新闻(网络)发言人名单的通知》、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印发《安宁市“螳川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新闻发言人和文旅产业发展专题培训方案》安宣通〔2019)32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统一由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市政府各组成部门都已明确了一名新闻发言人。
5.完成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314号)要求,及时下发《安宁市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清理和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清理备案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安宁市统计上报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18个(包含街道办),登记备案16个,因无人维护关停1个,合并1个。
6.严格落实“12345”专线接听工作。安宁市 “12345”专线日常接听工作具体由安宁市市长热线办负责,并由专人负责接听、办理。目前,安宁市市长热线办共设有6个接听坐席,每天8:00至20:00为人工接听,其余时间为语音留言。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安宁市共受理“12345”电话转接987件,“12345一号通”系统转接4125件,转接成功率100%、办结率99.95%、群众满意率99.26%。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2019年,建立了安宁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每月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全市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安宁市目标考核管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5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18〕101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文件进行公开属性分类的通知,严格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决依法依规、及时高效落实好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目前,安宁市所有政府文件均已进行了公开属性审查,并在文件中进行了标识,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一定后果时,承担有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1 | 增3 | 26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132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981 | 减183 | 90 |
行政强制 | 210 | 增5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1 | 664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安宁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实现之年,做好2020年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意义重大。安宁市将深入落实云南省、昆明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继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安宁市各项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
三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等问题。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安宁市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也没有其他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