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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改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服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0〕5号)文件精神,经我中心审核认定,现将符合享受2020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的企业予以公示如下:
享受2020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企业: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88041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