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第六届第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30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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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议政府实施连然街道“新发小区”老旧小区提质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1.经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调查,新发小区位于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下辖的宝兴社区,该小区是1998年安宁市螳螂川治理工程涉及搬迁户的划地建房安置小区;
2.按照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建通〔2020〕183号),改造范围规定: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建成于2000年1月以前)、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扩建(翻新)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得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严禁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故新发小区目前不能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待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我局按相关要求执行。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汝祥 68699120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