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30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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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军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小区楼栋长制作用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住建局以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红色物业”评定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引领和推动物业企业积极投身“红色物业”,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突出组织建设、能力建设,规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融入社区治理,促进小区楼栋长发挥作用。完善管理治理体制,科学合理划分网格范围,让楼栋长“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
从而使楼栋长组成人员有参与的机会、能参与的有舞台、参与好的有激励,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大力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效能,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应先 68699120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