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陈建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扬尘噪声管控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协办,现将提案办理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筑工地扬尘噪音管控工作基本情况
安宁市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管控工作是由我局的安宁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日常监管。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问题和建议,就我市建筑工地实际情况,向您作如下汇报。
(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来,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全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落实到位“六个百分之百”“八个必须”的要求,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全市力争创建昆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达60%;力争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达2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安宁全国文明城市实际情况,提高安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创造整洁的市容市貌环境。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1.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九牌一图”,公示属地监管部门投诉电话。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建筑工地围挡(围墙)必须美观、整洁,确保牢固性和稳定性,高2.5米,围档上用假绿植披挂装饰,有立体感,围档设置公益广告和宣传画。
2.扬尘治理。2018年以后,所有在建工地都安装有PM10自动检测装置及出入口安装门禁系统;工地出入口道路及场内主要通道硬化,门口设置“三池”一设备,安装自动洗车平台,妥善处置泥浆、废水。所有进出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清洗干净,检查出工地车辆号牌清晰、是否超载及密闭,禁止拖带泥土不符合要求车辆出工地。围档周边及楼层设置喷淋系统,场内道路及土方开挖作业区、基坑周边使用洒水车及雾炮100%洒水降尘措施;非作业区裸露土体用绿色遮阳网100%覆盖或绿化;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100%覆盖或袋装化处理。易产生扬尘的水泥、砂石等物料应当存放入库或者遮盖;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及时清运,未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弃土)100%覆盖;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系统畅通,确保地表无大面积积水。建设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当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安全防护措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及时清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全市所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较多、涉及面广,项目所在地主要是安宁主城区、太平新城、职教园区、温泉街道和工业园区。 目前为止,全市以房地产项目为主的建筑面积近500万平米(含未竣工验收),监督在建项目102个。其中:温泉街道7个、连然街道27个、太平街道39个、职教园区和工业园区18个。治理扬尘安装PM监测仪 110台;使用洒水车85辆;购买使用雾炮机300台;建筑工地围挡2.25万平方米;安装喷淋系统9万米,覆盖裸露土体6.5万平方米。2019年,我市获得昆明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13个。
(二)建筑工地噪音问题。
1. 施工噪音污染监管方面,具体工作措施是:主城区内,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我们告知可能对周边居民住宅小区造成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对施工现场内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设备和机械,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消声、减振、降噪措施。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
2. 工作开展情况。目前为止,共处理关于夜间施工噪音的市民投诉20件,省巡组交办件3件,主要集中在吾悦广场、雅樾、金色峰景、金色阳光城几个项目,产生夜间施工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这几个项目都在城区范围,受城市交通管制,整天货运时间较短,在晚18:30以后能流畅作业;二是土方外运、桩基施工,大体量混凝土作业,在施工技术上需要连续浇筑作业,否则会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且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另外,按照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对高考、中考保障工作的要求,2020年高考、中考及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期间,我们安排了专职安全员对考点周边施工工地进行监管,在端午节期间持续加强考点周边工地项目检查,为考生创造安静的考试环境做了大量工作。
(二)渣土车源头管理。
1. 渣土车源头管理工作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源头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安宁市关于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强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含城市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源头管理,加大出土工地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监管力度,对车身不洁、车容不整、未按要求密闭运输渣土车坚决不予上路。
2. 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以后,所有在建工地都按要求对工地出入口道路及场内主要通道硬化处理,门口设置“三池”一设备,所有进出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清洗干净,检查出工地车辆号牌清晰、是否超载及密闭,禁止拖带泥土不符合要求车辆出工地。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重点
存在问题:
目前全市在建项目中房地产项目居多,住建局处在工程建设监管的最末端,大部分地产公司盛行的高周转采取拿地后存在土方开挖作业先行,办理建设程序相关手续滞后,中间容易出现该阶段监管的空区,目前无有效监管的手段。
住建局要求所有在建项目都安装PM10监测仪,到目前为止安宁市都没有建立二级监管平台,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项目信息不能实时监控,发生突发情况只能靠监管人员跑现场才能处理,监管手段落后效果还不明显。
工作重点:
近期:
切实落实参建企业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含拆迁业主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2. 加强扬尘污染源头审批防控。切实把好项目开工前审查关,重点监控新开工房地产项目,从场平开始抓起,要求土方开挖单位编制土方开挖扬尘污染治理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对控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开工前提条件审查不予通过,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3. 加强扬尘日常监督检查。要将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放在和对工程项目行为安全、实体安全监督检查同等重要的地位,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日常巡查工作,严查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行为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的情况,及时开展调查,下达整改指令书、停工整改、罚款或网上系统平台予以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
4. 加强拆除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房屋拆除前、拆除中应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飞散,对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材料和垃圾要集中堆放,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一是严格拆除备案制度。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所有房屋、构筑物拆除项目必须到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拆除工程安全备案,要求在拆除前明确扬尘治理负责人及各级监管责任人、制定扬尘治理方案、配备降尘物资、设备。二是加强拆除扬尘治理监管。要求房屋拆除采用湿法作业,拆除前对房屋进行洒水湿化,拆除时进行同步降尘,拆除后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除的进行防尘网覆盖或绿化铺装。同时联合街道监管人员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扬尘污染管控到位。三是开展拆迁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巡查。安排专门人员对全市拆迁工地进行常态化专项巡查,对巡查发现的污染隐患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
5.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时段的计划、规划,尽可能减少夜间施工时段,严格按照夜间施工降噪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尽量减少夜间噪音扰民情况。
6. 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源头管理,对车身不洁、车容不整、未按要求密闭运输渣土车坚决不予上路。
中期:
加强行业精细化监管,建设美丽工地。建立健全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评比制度,探索创建“美丽工地”。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各项措施,结合安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县城建设有关要求,对标《昆明市建筑工地围挡创文公益广告设计导则》,指导全市在建工地积极争创“美丽工地”,从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指标细化,力求把项目工地建设成为城市里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2.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市级在建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并与在建工地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联网进行实施监督,依据监测平台定期汇总的数据,对违规项目和企业进行处理,从而促使施工企业查找扬尘产生的根源,寻求扬尘污染治理的方法,主动解决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问题,在扬尘监管中不留空白。
远期:
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推进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和美丽工地建设,规范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等全方位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从制度上推进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监督考核评估体系,严格按照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持之以恒抓好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