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四次会议第162号 提案的答复
于思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宁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自收到政协委员第162号提案后,及时召开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会议明确由分管副局长张建峰牵头,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具体负责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市司法局协同市民政局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基层自治活力,充分发挥社区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方面,积极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理清基层政府社会管理职责,明确公共服务职责清单和社区自治权力清单,加快社区职能转变,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昆明市党委、政府关于社区工作准入的要求,将其作为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社区工作准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要求市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切实优化社区工作准入的外部环境,切实做好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前期工作。
2、明确社区工作准入事项。认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理清法定职责工作事项,委托、协助工作事项进行分类,梳理拟定本部门需要在社区办理落实的工作事项清单,清单必须明确进入社区工作事项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事项的层级、需要准入的时限、社区承办的工作类型,属于管理职能工作的要明确授权、协助、委托类别,属于服务职能工作的要明确代理、直接类别。
3、规范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认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梳理拟定本部门工作事项中需要由社区提供盖章证明的事项,对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社区提供盖章证明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证明核实事项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证明。
4、明确职责。依法依规必须由社区办理的法定职责工作事项,由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后,列入社区工作准入事项清单。协助工作事项,由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经批准同意的,列入社区工作准入事项清单。委托社区办理的工作事项,须经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才允许下达委托事项至社区。
5、从严把关。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云办通〔2017〕3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落实。
6、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社区工作者资格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日常教育培训。从2013年起每年都联合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市委党校举办基层工作者专业知识培训,共有1138名村(居)基层干部参与培训,人均培训时间36学时,通过对村(居)基层工作人员中的党员举办学习培训,不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已制定出台《安宁市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安宁市关于建立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派单制的通知》、《安宁市关于建立驻市高校结对联系社区广场定点志愿服务制度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并且每天对全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掌握,每月对不达标的志愿服务团体进行通报,广泛组织动员各机关、企业、学校、社会机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其他基层单位等组建志愿服务组织,通过结对帮扶、共驻共建等形式推进与社区工作相适应的社区志愿者活动,健全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增强组织动员能力。大力创新,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一是搭好信息平台,创新社区服务方式。把社区现有的组织、卫计、民政、残联等部门业务相互联通,将志愿服务系统无缝对接,发挥互联网优势,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极大提高社区工作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整合各方资源,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把社区的相关设施、设备、人员、信息集中整合,建立方便群众的一站式服务窗口,专门承担社区管理工作,使社区服务工作做得更具体,更直接,更标准化。三是推行社会项目契约化管理,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参与机制。重点是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完善购买服务制度,推行社会工作项目契约化管理,构建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从业人员多层次全方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有利格局。
7、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议事规程。协商委员会要充分利用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小区协商、业主协商、村(居)民小组协商、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联席会、恳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开展协商。楼栋(小组、小区)协商可采取楼栋协商会、小区协商会、业主协商会等形式开展。
8、完善社区活动阵地建设。我局拟定《安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报市委常委会审议发文。该《实施意见》把社区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现社区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通过购买、置换、配建、无偿提供等方式,做到城市社区布局到哪里、社区活动阵地建设到哪里。新建居民小区由开发商按照每百户无偿配建30平方米,每个社区不低于4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配置,并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老旧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以整合购置、置换为主,不断夯实社区建设工作基础,不断提升社区快捷满足居民多样性服务需求的能力。
9、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和岗位补贴自然增长机制。按照2014年云南省、昆明市关于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的通知精神,实施“基本岗位补贴+正常自然增长补贴+绩效考核奖励补贴+其他鼓励性补贴”的结构性岗位补贴制度。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安宁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司法局工作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杨洪书 68788148
安宁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