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司法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50号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姜丽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自收到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及时召开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会议明确由分管领导吴德华牵头,公共法律服务科具体负责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
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新规定,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公正司法。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从程序上要求必须在律师见证下进行集中告权、证据开示并由律师签署具结书。结合安宁实际,为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国家安全厅、云南省司法厅印发云南省贯彻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等相关文件规定,安宁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已于2019年7月正式开始执行。
一、加强部门协作,协调机制
建立部门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明确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制度,细化法律帮助形式、审前调查组织实施方式。建立工作无缝对接机制,在看守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律师资源共享。建立问题研讨交流机制,加强部门沟通,集中开展工作总结及问题协调解决,及时反馈值班律师履职情况。
二、强化值班律师作用
精心筛选高素质律师,组建值班律师资源库,发挥律师协助办案义务,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即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自2020年3月起,定于每周三组织安排相关律师到市检察院、市看守所值班,配合检察院做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从程序上要求必须在律师见证下进行集中告权、证据开示并由律师签署具结书 。严格执行《云南省法律援助经费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落实值班经费保障,充分调动律师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按就近原则或“预约”方式提供值班律师,由值班律师发挥“见证”与“桥梁”作用,第一时间实施权利告知及辩护衔接等工作。截止2020年8月25日律师到检察院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922人。
四、经费保障建议落实情况
目前,中央、云南省、昆明市有关文件中对此项工作中律师补贴费用都没有明确规定。安宁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补贴是参照《云南省法律援助经费实施细则(试行)》基础上,结合安宁市实际律师到检察院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按照每人每件补助100元标准执行。建议市委、市政府将律师到检察院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所需费用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按实际发生额由财政全额保障。
感谢您对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司法局工作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杨洪书 68788148
安宁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