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祁云飞委员:
您在市六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社区)“四议两公开”推进基层民主协商的工作建议”已交我们办理,市政府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四议两公开”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重点抓好两项工作,即:建章立制促规范,明确决议内容,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在村(社区)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要求,决策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省、昆明市、安宁市的工作要求,符合本村(社区)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加强指导定标准,明确决议范围,于2020年8月印发《关于规范村(社区)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村组干部津补贴和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明确使用村(社区)工作经费(不含党建工作经费的40%部分)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执行,凡《意见》规定的“决策内容”需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决策实施。
二是针对“四议两公开”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建立部部门协调联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监督考核常态化,将考核结果与村(社区)“两委”班子绩效挂钩;建立议前查提议、议中查程序、议后查落实的督查制度,全方位督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
三是针对“四议两公开”议事不民主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严格培训要求,强化村(社区)干部专题培训,确保村(社区)干部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内容、运行程序和工作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摆正位置,抓好工作落实。
四是针对“四议两公开”公开不合理的问题。抓好公开机制的落实,定期做好公开;通过公开栏、召开村(居)民代表会等途径,及时将村(社区)党员干部承诺兑现情况和群众意见进行反馈,着力推进各村组织运行规范化、制度化;改变传统会议式商议决议,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创新公开方式,通过QQ、微信等现代通信方式,解决人口流动造成的会议召集难问题,实现更大范围的公开。
感谢您对安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龙韬,18787183290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