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草复函〔2020〕1号《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0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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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康代表:
你在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草铺街道建立集中安置小区”的建议,已交由草铺街道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结合你提出的“关于支持草铺街道建立集中安置小区”的建议内容,草铺街道办事处针对涉迁群众开展了民意调查工作,结合民调情况,加之受土地、资金及政策的制约,2020年8月10日经草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会议研究,决定不再自建集中安置小区,采取对草铺涉迁群众选择主城区剩余楼盘和新建楼盘进行搬迁安置。目前,相关请示已上报安宁市政府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