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对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全面的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公开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通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根据通知要求,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机构设在局办公室,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完善审查制度
局内部制定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内部审查制度》,指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实行层层负责制,公开内容分别由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发布,并做好信息发布记录。工作正规有序,档案资料管理良好。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安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网站相应栏目的政府信息。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41条,一是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8条,其中工作动态56条,组织机构1条,公示公告51条,政策解读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54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134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9条、财政预结算信息公开11条),建议提案办理15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建议议案办理结果均按照有关规定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在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3条,其中重要事项公示111条、重点工作通报52条。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 加强财政资金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栏目中,已向社会全面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 加强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已向社会全面公开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执行情况。
3. 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批准结果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竣工有关信息、项目监管信息、住房保障信息等,并定期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公开发布。
(五)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要求我局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不断努力完善,但距离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创造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形式还须不断拓展完善等。
(二)改进措施
1. 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发展轨道,推动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提高公开实效,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 规范流程,完善机制。按照规定,对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做好网站信息的充实、更新,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具有全面性、时效性、及时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 丰富形式,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加强栏目内容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进一步完善,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的关注度,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把阳光政府,透明政府落到实处。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2020年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