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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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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101-366466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29 09:28
名 称: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9:28 浏览次数:132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发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真实全面、严格依法、及时便民”的原则,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法制、服务政府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从农业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三农”工作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安排了相应工作人员,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在全局形成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根据保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一律进行保密前置审查,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强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

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按照《条例》规定,对产生的信息进行及时发布。发布的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机构、执法职能、法规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等,基本涵盖了《条例》规定要求公开的项目。二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做到发布的信息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信息公开及时性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2020年,我局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信息2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设置3条,安宁动态157条,通知公告3条,组织机构1条,公示公告28条,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脱贫攻坚25条,财政预决算2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3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我局主要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局牵头负责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中的脱贫攻坚栏目。发布内容包括扶贫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重要会议、活动报道等最新动态。全年共发布37条,其中,我局发布25条。

(五)2020年我局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个;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6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3

3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0

1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畅通申请渠道,保障答复及时有效。2020年,我局未收到需要按申请程序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政务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考核和督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农业系统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如新闻媒体、微信、“三农通”)直接向农户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信息服务决策”为导向,努力提升信息质量,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内部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联系地址: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安宁市宁湖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871-68699104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