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由安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制,向社会公布安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宁湖大厦16楼,邮政编码:650300,联系电话:0871-68699648,传真:0871-68699301,邮箱:ynanwtlj@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人民政府官网及我局官网上主动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概况、行政执法、数据发布、人事信息、依申请公开、部门文件、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12类信息,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8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169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根据我局三定方案,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其它科室和局下设直属基层单位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共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日常部门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均指定人员专、兼职负责。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考核奖励办法,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推进信息公开的行业管理,形成信息公开的联动效应,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结合部门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公开服务功能。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并就有关信息公开的管理指导做了明确规定。
(三)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通过网站公开,主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并将主动公开内容报送至安宁市图书馆、安宁市档案馆,以便市民查阅。此外,逐步完善和扩大信息公开渠道,要求局直属基层事业单位,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或账户微信、微博平台进行便民信息公开。目前,各平台和渠道信息公开畅通,运行情况良好。
(四)监督保障情况
局机关加强对局官网的监管,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及局官网内容的更新、完善。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公开内容的监管,督促各相关科室、直属各基层单位严格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落实信息公开职责。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重点更新保障了市政府门户网站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公共文化)等栏目的保障内容,及时公布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市民关注的民生领域服务信息,更新内容包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公益性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目录、公共文化设施目录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2020年度,无涉及我局职责内的虚假、不完整信息需要澄清或更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文件81件、公共文化服务信息169件、文化市场行政审批29件(含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26件)、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结果11件(含检查);通过局官网发布各类信息169条,其中公共文化体育文化信息83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信息86条(含概况类信息和政务动态信息);没有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分别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81份,主要为涉及本级制发的部门文件及人事文件。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及时完成了政府网站及本部门网站的信息更新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9 | 2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仍不完善。我局虽明确政务公开负责科室、负责人以及各科室在政府公开中应负责配合落实的事项,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沟通不够等问题,致使公开内容不够及时。
二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
三是政务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
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信息公开范围及信息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依照中央、省、市各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信息。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事项报告。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