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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101-366608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29 11:20
名 称: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1:20 浏览次数:164
字号:[ ]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积极响应,配合做好网站改版工作、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提高市场监管工作透明度。我局始终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渠道,力求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一)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2020年,结合安宁市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及时更新了《安宁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科室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局领导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进行规范和整改。同时,建立我局政务信息工作群,并明确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审查

安宁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安宁市市场监管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部审查制度》规定,经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主要负责人签批后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使其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按照《安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2020年主动公开安宁动态信息89条、组织机构信息3条、公示公告信息32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质量安全监督信息6条、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信息2条、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2条、市场监督管理信息1条、工商登记信息210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27条、价格执法信息3条、知识产权信息18条,合计主动公开信息495条。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加强市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公开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和2020年度预算情况。

2.着力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工商登记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价格执法信息、知识产权信息等,并定期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公开发布。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8份,全年办理情况总结1份。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公开了《安宁市市场监管局解读<安宁市知识产权资助及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其中包含文件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新旧政策差异等解读内容,解读材料完整、充分;同时利用安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图文解读,解读形式丰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191

2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39

18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制度有待更新,组织领导有待加强

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情况,2020年我局及时更新了《安宁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公开流程有待规范

通过制定《安宁市市场监管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部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审批流程为:各部门确定拟发布信息—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提出初步保密审查意见、公开属性审查意见—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并发布。

3.公开力度有待加大

对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后,拟定安宁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清单,并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部门负责人。后续将会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加大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开设了我局微信公众号-安宁市场监管,及时向群众公开动态信息及最新政策法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