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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101-366659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29 13:53
名 称: 安宁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3:53 浏览次数:156
字号:[ ]

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将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kman.gov.cn/)

信息公开是连接政府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桥梁,是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便于开展生产生活的重要渠道,网站管理是维护政府形象,畅通政民沟通的重要手段市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以主要领导负总责,政治处主任分管,局办公室具体落实、各科室配合开展的工作机制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2020我局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其中机构设置1政策解读1条、建议提案办理6条、公示公告6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2条、审批改革信息4条、业务及服务等方面17,并及时对有关信息变动情况进行更新;编制各类简报44期在政务网上发布。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1. 主要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有关信息内容2. 在我局办公场所设置政(党)务公开栏,主动公开工作信息3. 由申请人到局咨询、查询。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24楼,邮编:65030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电子邮件:anningshisifaju@163.com;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员,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质量有待提高,信息更新还应更及时。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司法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充实公开内容。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在已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便民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宁市司法局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