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101-366711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29 14:49
名 称: 安宁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49 浏览次数:375
字号:[ ]

安宁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安宁市统计局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其中总体情况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报告在安宁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网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安宁市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组成安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法规,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为此,安宁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学习。通过系统的学习,提高了统计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了全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2020年市统计局在巩固原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程序,并补充完善了《安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和简化了统计行政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安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统计制度、统计数据、信息快报、普查动态、统计公报等共105条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包括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多项对外公开内容。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精心编辑印发了《安宁市经济社会统计年鉴-2020》,及时更新历史数据,使年鉴的内容更加充实,数据更加准确。

2加强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已向社会公开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等各类统计资料信息

3根据《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求,我局2019年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3条、行政处罚16条、行政强制1条,2020年均未发生增减,均没有发生处理情况。

4加强公共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方案和工作计划、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信息;二是坚持主动发布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检查结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通过申请公开获取所需要的统计信息。我局2020年度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2、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3、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统计系统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和统计知识普及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如媒体、报纸、板报等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并指导公众上网查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使用查询、网上申请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宁市统计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