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始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滇中新区税务局及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安宁市税务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依法履行税务部门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丰富形式内容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安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强化制度建设,信息公开高效开展
1.把握关键,强化领导。安宁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税务信息宣传面。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制度完善,机制创新。为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安宁市税务局不断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明确工作分工、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安宁市税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1.2020年,安宁市税务局在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1条,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网发布信息40条,其中:重要事项公布16项,重点工作通报24项。
2. 重点领域公开的情况,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2020年在安宁市政府网“减税降费”栏目信息公开8次,“政府文件”栏目政策文件及解读文件公开2次。
3.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流程管理,强化工作监督
为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安宁市税务局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部审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及审核流程;在办税服务厅门口设署举报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四)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安宁市税务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政务公开。目前安宁市税务局的政务公开主要采用以下四种形式:一是利用安宁政府网站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三是“阳光四项制度”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四是利用“魅力安宁”微信公众号、钉税宝发布最新政策内容、税务工作动态、纳税缴费提醒等内容,通过多渠道的政务公开丰富公开的内容扩大覆盖面,实现便捷、快速、面宽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2 (4) | 80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01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 | +3 (39) | 12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180.65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多样。2020年安宁市税务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主要以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为重点。其他方面内容如营商环境上频次少。
2.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安宁市税务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主要以文字信息为主,形式不够多样丰富。
3.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人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从而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改进情况
1.不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2.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布群众关系的信息。
3.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多采用图文、视频、动漫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情况
2020年,安宁市税务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设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积极组织全局各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操作业务培训,熟悉各项操作规范与流程,高效率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许可、权力和责任清单、监督救济、“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等多个事项分解到各部门,及时进行信息录入,按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宁市税务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编写机构职能目录,并在安宁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安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情况
1.在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上滚动播放税费优惠政策,通过“魅力安宁”微信公众号开展“非接触式”滴灌式税收政策精准推送;开通安宁税企互动平台“钉税宝”,安宁10000余户企、事业单位已纳入该平台,其中“税小蜜”功能提供24小时智能识别自动回复服务,自动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的政策法规转化成词条,税收知识涵盖16个大行业、84个小行业、全税种,答复准确率达95.7%以上,做到让纳税人能随时问即时答。另外,税企互动平台还提供智能培训(网上纳税人学堂)功能:纳税人可根据需要点击疫情防控优惠政策指引PPT课件、小视频进行学习观看;智能推送(消息推送)功能:向企业推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等政策,并通过“DING一下”提醒“未读”企业查看,确保各项税收政策、通知事项及时送达。
2.高效完成税收新闻宣传约稿任务。积极开展税收影视文化宣传制作,拍摄税务题材宣传短片,并在重要公共场所进行投放宣传,不断拓宽税费政策发布宣传的覆盖面。
3.紧紧围绕“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加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尽力”要求,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税费政策,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
4.对税务干部进行内部培训,下发税费政策学习资料、钉税宝推送税费政策PPT课件。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用微信群发送税费政策等方式,利用休息时间进行税费政策的培训及自学,重点对接线人员开展税费政策的培训,以便为纳税人答疑解惑。通过日常工作中对纳税人涉税问题的收集,针对性开展各类培训,争取让干部职工做到相关咨询解答准确,系统操作熟练,让征收人员做到业务办理高效,业务能力全面,保证纳税人各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抽调年轻干部组成咨询辅导团队轮班进驻办税服务厅开展咨询辅导工作。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实中不遗漏、不走样。
(三)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落实情况
1.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业务,多点布置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含6台自助终端在内的24小时自助办税区,在昆钢物流园、中石油园区设置3台自助办税终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2台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发票业务、申报缴税缴费业务随时办,辐射范围涵盖安宁老城区、新城区、草铺街道办、金方街道办等,进一步实现自助办税终端网格化全覆盖;推广“一部手机办税费”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实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化管理,其中全程网上办285项,线上线下融合办14项,让纳税人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在办税服务厅发放“网上申领、邮寄配送”的操作手册及二维码,与邮政协作,充分发挥税务、邮政系统优势,2020年,开展网上申领邮寄送达业务2965户302276份;持续宣传“非接触式”办税清单。在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持续滚动播放“非接触式”办税清单和相关公告,在公告栏粘贴并发放“非接触式”办税清单和相关公告二维码。对进入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发放疫情期间优惠政策指引及“非接触式”办税清单和相关公告二维码。
2.推进办税缴费便捷高效透明。在办税服务厅摆放纳税人办税指南,供纳税人翻阅,让纳税人了解办税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进驻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各项业务所需资料,做到开办企业在综合服务窗口即可完成相关业务,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全部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实现了企业开办事项由部门间“串联”办理转变为“并联”办理,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1小时内。
3.加大办税缴费问需服务力度。认真落实云南省税务局及滇中新区税务局的要求,在2020年11月1日全面推行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纳税人对税务服务事项的评价,进一步提升了税务系统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登陆统一工作平台,在业务办理结束时主动自觉接受评价,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按照要求所有办税窗口和自助终端机均接入“好差评”管理系统。发放好差评(电子税务局系统、自主办税终端系统、一部手机办税费系统)操作手册到各管理分局进行宣传。在办税服务厅摆放操作手册供纳税人翻阅。通过分工协作,使得各个渠道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做到“应评尽评”。
4.严格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行政相对人信息。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并多次组织税务干部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加强保密工作能力,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在2020年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开展工作,在公开过程中,未发生泄密问题。
(四)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情况
1.安宁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完善《安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
2.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安宁市税务局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复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的情况
安宁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税务宣传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