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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102-367177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29 14:08
名 称: 安宁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08 浏览次数:95
字号:[ ]

2020年,安宁市审计局在上级审计机关、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为促进安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安宁市审计局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把“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或人员变动、部门或工作动态等信息均于第一时间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到1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根据要求,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责任制,我局配备了1名副局长作为分管领导,1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2.公开形式我局主要是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审核,规范发布。信息公开工作与保密工作相结合,对需公开的通知文件、工作动态、数据信息等,均强调由办公室专人审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批,严格把关,做到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同时,杜绝失泄密安全事件的发生。二是畅通渠道,及时更新。目前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采用了政府网站专栏,畅通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实行审计结果公告。每年除不能公开的有关审计事项外,其余均按相关要求经层层审批后,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3.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今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局依法进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财政资金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栏中,2020年已向社会全面公开本部门2020年预算,2019年算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政府服务执行情况。鉴于我局2020年度无相关政府采购事项,故未进行公开。三是加强公共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审计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告共5项,其他涉及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共公开11项,以上信息均按照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告;2020年我局政策解读公开3项,人大提案及政协提案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昆明市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依申请公开联系地址:安宁市金晖路宁湖大楼1505办公室;邮编:650300;电话:0871-68699003)。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件和行政诉讼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作进一步改进: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探索审计结果在构建反腐倡廉、服务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