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宁市 2021年一季度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五条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管委会:
《安宁市 2021 年一季度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五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宁市2021年一季度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五条措施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 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 2021 年春节期间我市经济平稳发展,促进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制定以下五条措施:
一、鼓励企业稳产增产
为有效促进 2021 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按照实现产值增长幅度与作出经济贡献相匹配和就高不就 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给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奖励, 资金可用于奖励企业管理团队和作出稳产增产重要贡献企业员 工,资金使用方案由企业自行制定,并报市工科信局备案。具体 奖励标准如下:
(一)对一季度实现产值 90 亿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 100 万元的奖励。
(二)对一季度实现产值 40 亿元及以上、90 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 50 万元的奖励。
(三)对一季度实现产值 10 亿元及以上、40 亿元以下,且较 2020 年一季度增长8%及以上的,给予30 万元的奖励;且较2020 年一季度增长 10%及以上的,给予 40 万元的奖励;且较 2020年一季度增长 15%及以上的,给予 50 万元的奖励。
(四)对一季度实现产值 5 亿元及以上、10 亿元以下,且较2020 年一季度增长 8%及以上的,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且较2020年一季度增长 10%及以上的,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且较 2020 年一季度增长 15%及以上的,给予 30 万元的奖励。
(五)对一季度实现产值 1 亿元及以上、5 亿元以下,且较2020 年一季度增长 8%及以上的,给予 4 万元的奖励;且较2020年一季度增长 10%及以上的,给予 5 万元的奖励;且较 2020 年一季度增长 15%及以上的,给予 6 万元的奖励。
(六)对一季度实现产值 1000 万元及以上、1 亿元以下,且较 2020 年一季度增长 8%及以上的,给予 1 万元的奖励;且较2020年一季度增长 10%及以上的,给予 2 万元的奖励;且较2020 年一季度增长 15%及以上的,给予 3 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科信局、财政局
二、鼓励企业不停产
提倡企业员工就地过年,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 对春节当月持续生产且较 2020 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 1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扶持,单家企业给予扶持补助最高不 超过 5 万元。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属地街道办事处,市工科信局、 财政局,昆明安宁供电局
三、鼓励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上规入统
对 2021 年以后实现“小升规”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资金奖励,升规后连续三年内实现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 每年再给予 10 万元“稳产保规”奖励。
对 2021 年以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下规后又再次上规入统的, 不得享受上述奖励。
属地街道每新增 1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工作经费;每下规 1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则从前述经费中扣减5 万元工作经费,直至扣完为止。
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财政局
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研发费用稳定增长且年度投入在 100 万元以上的,每家补助 2 万元。对年度研发投入增幅排名安宁市前 10 的,每家补助 10 万元。支持企业实施重点研发攻关计划,对年度研发费用总量达 5000 万元的,给予 50 万元资金补助;超过 5000 万元的部分,每超过 1000 万元给予 5 万元资金补助。同一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上述研发费用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市工科信局、财政局
五、认真做好企业服务
建立和完善产业预警机制,加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运行监测力度。健全完善市级领导联系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机制,及时协调 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协助企业创新形式拓展市场,促进“双循环”,支持企业积极开展产品推介、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活动。支持企业 用好“助企贷”政策,帮助企业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协助 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属地街道办事处,市工科信局、 财政局
上述措施具体由安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各企业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申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抽查,发现虚假情况将取消相应奖励并依法列入失信名单,发放的奖励全额追回。上述奖励和扶持资金原则上于 4 月 30 日前兑现。工业园区、属地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确保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
附件:1. 2021 年一季度鼓励企业稳产增产奖励申报表
2. 2021 年一季度鼓励企业不停产资金扶持申报表
附件 1
2021年一季度鼓励企业稳产增产奖励申报表
申报企业:(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申报企业情况 |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所属行业 | (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
企业性质 | □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 外资企业 □其他 | ||||
联系人 | 电话 | ||||
主营业务 | |||||
开户行 | 账号 | ||||
工业产值 (万元) | 2020 年一季度工业产值 | ||||
2021 年一季度工业产值 | |||||
同比增长(%) | |||||
审核情况 | 安宁市工科信局审核意见及公章日期: | ||||
安宁市财政局审核意见及公章 日期: |
承 诺 书
我单位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
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 2021 年一季度鼓励企业稳产增产奖励所有材料(包括文字、文件、数据、图片、合同 和凭证等)的真实性负责。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年度未发生偷漏税、拖欠职 工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产品 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专项资金,对涉及专项资金管理的有 关部门及人员,不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 2
2021 年一季度鼓励企业不停产资金扶持申报表
申报企业:(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备注:请双面打印。
承 诺 书
我单位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
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 2021 年一季度鼓励企业不停产资金扶持所有材料(包括文字、文件、数据、图片、合 同和凭证等)的真实性负责。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年度未发生偷漏税、拖欠职 工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产品 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专项资金,对涉及专项资金管理的有 关部门及人员,不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文件解读:关于对《安宁市2021年一季度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五条措施》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