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五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王建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修建农村停车场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和多元化发展,农村车辆逐渐增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全、公共设施不配套、特别是原有的农村村间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滞后,导致车辆通行难、入户难、停车难等现象的发生。根据你对下步村庄规划中要把停车场纳入规划中,并结合农村清理违法用地、把停车场与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多功能停车场并规范管理,要求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村庄规划建设中予以采纳,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村庄规划及建设要依靠基层村组干部、发挥他们主人翁的作用,更要发挥基层党员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自己家乡、自己村庄要建成什么样子、怎样建的规划建设过程中来,多收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由上到下改变为由下到上的规划程序,突出区域、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做好新一轮的村庄规划工作。
二、结合村庄生产生活的实际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农文旅融合特色村的需要,全面考虑生产、生活、生态、集贸及文化体育、停车场等一系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和项目。
三、基层村组干部要提高谋事做事的能力,发挥主人翁的能动作用,结合村组的实际,按照需要与可能统一、不占用基本农田改变土地用途的原则下,谋划村间道路、停车场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提出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逐级申报就可能争取到各级项目资金的立项支持建设。
四、在建设管理过程中,村组要结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四型”(资源管理型、投资经营型、产业服务型、项目带动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村组成立公司和合作社,积极吸引外来资金按照股份制参与建设和经营管理。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