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一、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关于印发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20〕32号)文件要求,退出现役后的任一年度,选择接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教育培训承训机构,免费参加一次自愿申请、自选专业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二、企业当年新招用退役军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昆明市全市各类企业2021年1月1日起,当年新招用退役军人,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15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市级退役军人创业园区(基地)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实施规模化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计划。2020年起,对认定为昆明市级退役军人创业园区(基地)的,由昆明市级财政给予园区举办方6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四、创业创新大赛一次性资金资助
2020年起,昆明地区登记注册经营的退役军人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对获得国家级大赛奖项的,昆明市级给予获奖项目13万元的资金资助;对获得云南省级大赛前三名的,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
五、创办企业且入驻市级创业园带动就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0年起,退役军人在昆明地区创办的企业且入驻昆明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的,昆明市级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带动3人至5人就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900元,带动6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6500元。
六、创业贷款政策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退役军人,符合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可向安宁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在我市创业的劳动者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自2021年1月1日起,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申请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与贴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8663216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