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县街村委会2017-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 》整改报告
安宁市审计局:
县街村委会已收到2017年-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根据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固定资产购建均未按规定进行决议和审批。如:2017年3月第20号凭证,购买电磁炉和电话1228元,未填写《安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购建审批表》并上报街道政府审批,亦无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加强对《安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以后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凡是购买固定资产的,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安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购建审批表》并召开相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二)费用报销不规范
1.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报销入账。如:县街村委会下辖县街村小组2017-2019年报销租车费,发票均未盖出具发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金额合计5220.00元。
整改情况:加强对《安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学习,对村小组因公产生的租车费等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以后,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2.报销费用附件不全。如:2017年3月第20号凭证购电脑维修配件一批1200.00元,未附购物清单。
整改情况:加强对《安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经核查,已经查到电脑维修配件一批1200.00元涉及的购物清单。以后,要细心,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三)合同签订不规范
1.县街村小组分别与个人签订的10份铺面租赁合同,合同签章处均仅有村干部签字,未盖县街村委会公章。
整改情况:按照规定。已经补盖了县街村委会公章,以后,根据“村级组织合同签订的责任主体是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及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得擅自签订合同”,的规定,村委会严格把关,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2.县街村小组与邢德明签订3份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分别为50年(1993年4月1日-2043年3月30日)22.5年(2007年6月1日-2029年12月30日)25年(2014年6月1日-2039年5月30日)。
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的规定。责令村小组重新签订,以后,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四)部分现金收入未足额及时入账
2019年6月第5号凭证收取应付常立平计生押金500元,后附情况说明显示出纳员在2015年忙于工作忘记将该笔押金及时入账,直至2018年退还押金时才知送此款未入村委会账上,于2019年补充登记入账。
整改情况:加强对出纳员的教育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学习,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的现金要及时。准确地入账,做到账款相符。现出纳员已经更换,以后,社绝此类事情发生。
(五)下辖村小组工程结算资料不规范
县级村委会提供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小红祥村旅游公厕工程和旅游公厕溢洪道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造价审核报告,未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未签章。
整改情况: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下辖村小组工程结算资料的规范进行监督,以后,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六)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县街村委会办公室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多年。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仍挂账于“在建工程”科目,金额379327.40元,未结转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整改情况:已经将“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县街村委会办公室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多年。以后,及时与会计站对接,将当年完成的工程项目结转为固定资产,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根据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县街村委会做了如上整改,今后,要强化学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安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安宁市村级组织合同签订行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加强对集体“三资”的管理。
县街村民委员会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