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1年1-10月直达资金收支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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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2021年1-10月直达资金收支情况通报
2021年1-10月,安宁市累计收到直达资金20,537.44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8,706.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830.76万元;共收到参照直达资金2,666.19万元;共收到结转资金116万元。
2021年1-10月,直达资金累计支出15,444.53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4,610.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34.32万元;参照直达资金支出967.60万元;结转资金支出93.10万元。
直达资金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优抚对象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险、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学生资助补助、医疗救助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农田建设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普惠金融发展等。
参照直达资金主要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土壤污染防治、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等。
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抗疫特别国债。
安宁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