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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112-482135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2-13 13:39
名 称: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绩效指标评价表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绩效指标评价表

发布时间:2021-12-13 13:39 浏览次数:2101
字号:[ ]

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大华核字[2021]200445号

项目名称: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项目单位: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委托单位:安宁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评价时间:2021年11月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一)立项背景及目的------------------------------------1

(二)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2

(三)项目实施情况--------------------------------------2

(四)组织及管理----------------------------------------3

(五)项目绩效目标--------------------------------------4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5

(一)绩效评价目的--------------------------------------5

(二)评价依据------------------------------------------5

(三)绩效评价程序--------------------------------------6

(四)绩效指标设置及分析--------------------------------8

(五)评价结果-----------------------------------------13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13

四、存在的问题-------------------------------------------16

五、建议和改进举措---------------------------------------17













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安宁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 疫情防控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安宁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卫健局”)及其相关单位的责任是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审计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负责。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发﹝2018﹞10号)等有关规定和《绩效评价业务合同书》要求。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实地调研、检查、询问、问卷调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及国家、省、昆明市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和省、昆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安宁市实际情况,推行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

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原则,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健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普及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尽早识别和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减轻和消除可能引发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资金来源汇总表         单位:元

来源

金额

到账时间

财政帮扶资金(第一批)

1,600,000.00

2020年1月

财政帮扶资金(第二批)

3,900,000.00

2020年2月

财政帮扶资金(第三批)

250,000.00

2020年3月

财政帮扶资金(第四批)

1,616,652.04

2020年4月

财政帮扶资金(第五批)

1,557,067.43

2020年5月

财政帮扶资金(第六批)

1,500,000.00

2020年7月

财政帮扶资金(第七批)

2,718,280.00

2020年11月

财政帮扶资金(第八批)

4,200,000.00

2020年12月

合计

17,341,999.4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按照安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示拨付共计17,341,999.47元至各防疫工作组,组织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项目实施情况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支持下,安宁市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全市确诊新冠肺炎病例3例,分别是1月26日报告1例、2月5日报告2例,3例均为武汉输入,已于2月底治愈出院。累计开展相关人群核酸检测2万余人份。全市疫情防控可控向好,全市未发生集聚性疫情、二代病例、本土病例及死亡病例。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学、高效、精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组织领导,实施政策引导,确保“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利用停产间隙,指导企业开展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为全面复工复产做好准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市90家规上企业,除停产及搬迁的6家企业外,已复工84家,符合条件复工的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到100%;全市建筑工地复工81个,占81个在建工地的100%,其中46个房地产项目工地100%复工;38家规模以上宾馆酒店开门正常营业,复工复业率达100%。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家,复工复产30家,复工率达100%,屠宰企业已复工2家,复工率为100%,农作物种子门市19家 ,复工开业19家,复工率100%,93家农药经营企业,复工93家,复工率100%,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16160户,复工复产率80.64%。全市中小学、高职院校月14万多师生分成6个批次陆续开学,严防校园疫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复学工作有序完成。

(四)组织及管理

成立安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安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推动我市全面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成立安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安排,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布置防控策略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卫健局,具体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王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卫健局局长苏伟担任,负责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五)项目绩效目标

1、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责任感、紧迫感

主动应对疫情防控、舆情引导等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压力。 各属地街道和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全力以赴科学有效抓好疫情防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的扩散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2、压实责任,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国务院已经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管理措施,各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依法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按照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责任到人,加大疫情防控工作的力度,认真开展联防联控工作,畅通信息沟通,及时互通信息。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部门及各单位都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农贸市场、车站、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薄弱环节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特别是以集贸市场为重点,由市场监管局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市场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市场购物环境。

4、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

春节期间,各部门要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尤其卫健系统要全面动员,做好值班值守,保持高度警觉,一旦出现疫情,在第一时间报告、科学有效处置。各成员部门必须保证有一名主要领导在家留守,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严肃纪律,稳妥有序做好各项工作

目前疫情防控已不是单纯的医疗卫生问题,而是关系全局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自发布疫情信息,对在此项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搪塞的单位和个人将严厉问责,并追究有关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评价项目产出和效果、发现疫情防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总结项目规划和实施中的不足,给出相应的建议,为后续安宁市类似项目的开展积累充足的经验,推动安宁市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财政部《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

5、《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6、《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预算绩效管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云财绩〔2013〕17号);

7、《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发﹝2018﹞10号);

8、《关于印发安宁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9、《关于开展安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市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责任包保工作的通知》

10、《中共安宁市委六届第109次常委会会议纪要(2.6)》

11、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三)绩效评价程序

1、现场沟通:与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人员初步沟通项目背景、预算申请及批复、绩效目标、目前的开展进度;

2、资料收集:查阅项目申报书及申报年度预算的相关资料、项目相关文件、财务凭证附件、项目年度工作总结、有关管理办法和文件等资料,询问项目实施跟进的相关人员,查看项目支出财务明细账、项目资金到位凭证、项目预算调整文件、相关管理制度等;

3、编写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评价指标的设立、评价方法的选取、问卷或访谈内容的设计、实地调研和勘察的重点方向等;

4、绩效评价方案的实施:针对本项目,我们主要进行了实地勘察及问卷调查,问卷如下:

询问安宁市民

问题一:您认为安宁市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做的怎么样?具体途径有哪些?

问题二:您感觉安宁市对疫情传播的管控工作做的怎么样?具体看到了哪些途径?

问题三:假设疫情再次复发,您觉得自己能否从容应对,安宁市能否从容应对?

问题四:您对2020年安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是否满意?

问题五:您对安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

问题六:针对疫情,您觉得个人方面需要做到哪几点?

询问安宁企业

问题一:2020年新冠疫情的暴发对贵企业生产经营是否产生了明显影响?

问题二:您认为安宁市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对企业复工生产帮扶或财政补贴方面的政策做的怎么样?具体途径有哪些?

问题三:假设疫情再次复发,您觉得自己能否从容应对,安宁市能否从容应对?

问题四:您对2020年安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是否满意?

问题五:您对安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

5、形成结论,编写报告:根据修正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现场检查情况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总结项目管理、实施经验,指出项目管理中的不足之处。与相关主管部门、业务科室进行沟通后,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四)绩效指标设置及分析

针对本项目的绩效目标,我们主要设计了如下指标:

1、产出指标(是否按绩效目标建立安宁市定点发热门诊)

在现有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卫生健康局上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建立安宁市定点发热门诊2个,分别建立在安宁市人民医院及云南昆钢医院。

我们通过走访安宁市人民医院及云南昆钢医院进行询问调查,结合《安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汇报》文件内工作内容的汇总,确认建立两个安宁市定点发热门诊的情况属实。

此指标评分标准为:建立两个定点发热门诊得10分;建立一个得5分;否则不得分。实际完成值2个,因此此项得分10分。

2、产出指标(购置疫情防控隔离运转车)

根据安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工作文件内容显示,为缓解市疾控中心及昆钢医院、市人民医院应急工作压力,急需购置疫情防控隔离运转车及救护车共3辆。

我们通过查询对应会计凭证(2020年2月29日凭证号:记账-27)内批复文件等资料,结合《安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汇报》文件内工作内容的汇总,确认已按规范要求购置并投入使用防控隔离运转车及救护车共3辆。

此指标评分标准为:购置并投入使用3辆防控疫情用车得10分;购置并投入使用2辆得5分;否则不得分。实际完成值3辆,因此此项得分10分。

3、产出指标(新冠肺炎患者排查救治率)

排查救治率=安排救治人数/安宁市新冠肺炎患者人数,设置此指标旨在考察疫情防控工作对安宁市内发现的新冠肺炎患者是否及时安排隔离救治。

我们通过查询网络公开数据、走访安宁定点发热门诊调查询问等方式,结合《安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汇报》文件内容,确认安宁市确诊新冠肺炎病例3例,分别是1月26日报告1例、2月5日报告2例,3例均为武汉输入,已于2月底治愈出院。

此指标评分标准为:排查救治率达到100%得10分;90%—99%得5分;否则不得分。实际完成值100%,因此此项得分10分。

4.产出指标(经费的申报与批复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我们通过查阅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相关记账凭证内容,确认所有经费均按照规范流程经申报与审批后拨付至相应部门或单位。

此指标评分标准为:经费的申报与批复手续完全合规得5分;部分合规得2.5分;否则不得分。实际结果为完全合规,因此此项得分5分。

5.产出指标(对疫情防控支出监督覆盖率)

监督覆盖率=已监督金额/总支出金额,设置此指标旨在考察卫生健康局及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经费划拨后是否对下属单位或工作组进行监督,要求对方反馈经费使用情况及工作成果。

我们通过与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访谈的形式得知:卫生健康局仅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示向防疫涉及单位拨付资金,未对资金进行监督。

此指标评分标准为:监督覆盖率达到90%得5分;60%—90%得2.5分;否则不得分。实际结果为未进行监督,因此此项得分0分。

6.效益指标(企业复工生产帮扶效果是否明显)

根据安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汇报内容,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停产间隙,督导指导企业开展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为全面复工复产做好准备,帮助企业尽快实现复工生产。

我们对安宁市范围内随机抽取9家企业进行调查问卷,涉及到工业及服务业不同行业。共有7家企业认为对复工生产帮扶效果明显,2家企业认为效果一般。

此指标评分标准为:复工帮扶效果明显得10分;一般得5分;否则不得分。通过对受益对象问卷调查答案加权平均得出,根据计算结果此项得分为8.89分。

7、效益指标(是否严格管控疫情传播保障居民人身安全)

根据2020年度《安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汇报》内容,结合网络官方公开数据查询显示:安宁市确诊新冠肺炎病例3例,分别是1月26日报告1例、2月5日报告2例,3例均为武汉输入,已于2月底治愈出院。累计开展相关人群核酸检测2万余人份。全市疫情防控可控向好,全市未发生集聚性疫情、二代病例、本土病例及死亡病例。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学、高效、精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此指标评分标准为:对疫情传播严格管控得10分;一般得5分;否则不得分。实际结果为严格管控,因此此项得分10分。

8、效益指标(居民疫情防控意识是否明显提升)

根据2020年度《安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汇报》内容:疫情防控工作组通过发布全市通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做电视讲话等方式号召和动员群众,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5.1万份,LED屏滚动播放防控知识5310余条(次),转载转发中央、省、市媒体重点新闻报道400余条,各媒体平台滚动播放30余个公益广告。利用各街道390余个微信群开展疫情知识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覆盖38万余人,确保宣传教育发动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打通疫情防控宣传“最后一公里”。

我们随机向31名安宁市民进行调查问卷,根据问卷反馈结果显示,居民对疫情防控意识均有明显提升。

此指标评分标准为:居民疫情防控意识明显提升得10分;一般提升得5分;否则不得分。实际结果为明显提升,因此此项得分10分。

9、效益指标(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对未来持续发挥作用)

根据2020年度《安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汇报》内容:结合本次疫情防控,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加快推进安宁市传染病救治能力及疾控核心能力提升工程。目前安宁市已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安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已启动,正全力推进。

我们随机向31名安宁市民及9家企业进行调查问卷,根据问卷反馈结果显示,通过此次疫情防控后,未来应对类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均明显提升,发挥长期影响。

此指标评分标准为:发挥长期影响得10分;发挥影响得5分;否则不得分。实际结果为发挥长期影响,因此此项得分10分。

10、满意度指标(受益居民对疫情防控活动的满意度)

我们对安宁市范围内随机抽取31名居民进行调查问卷,根据问卷反馈结果显示均对疫情防控活动表示满意。

此指标评分标准为:满意率≥95%得10分;60%—95%得5分;否则不得分。通过对受益对象问卷调查答案汇总计算满意率,满意率=表示满意人数/调查问卷总人数,根据计算结果此项得分为10分。

11、满意度指标(受益企业对疫情防控活动的满意度)

我们对安宁市范围内随机抽取9家企业进行调查问卷,根据问卷反馈结果显示均对疫情防控活动表示满意。

此指标评分标准为:满意率≥95%得10分;60%—95%得5分;否则不得分。通过对受益对象问卷调查答案汇总计算满意率,满意率=表示满意人数/调查问卷总人数,根据计算结果此项得分为10分。

(五)评价结果

总体评价得分为93.89分,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因此评价等级为“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1、严防国内输入。自1月24日起在安宁东、安宁西等7个收费站设置一级卡点7个,在市域边界重要区域设置二级卡点8个,对进入安宁辖区人员开展体温测量、登记,对发热人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2月20日根据昆明市疫情指挥部要求,全面取消所有卡点。卡点期间全市累计排查人员53.9万人次,排查湖北返回人员379人,排查车辆32.29万辆次,劝返车辆4634辆。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后,针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追踪管理来自北京丰台区、乌鲁木齐市等高风险地区入安人员27人。

2、闭环管理严防境外输入。针对境外疫情蔓延的严峻形势,安宁市严格落实省指挥部13、14、15号公告,对境外入境人员一律闭环管理,集中隔离观察14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严格落实“五个一(一个酒店、一个方案、一套专班、一个流程、一个温馨提示)”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先后设置集中隔离留观酒店4个,累计隔离留观1732人,其中境外回国人员1544人;目前保留留观酒店2个(云南省保健康复中心、豪庭酒店),正在集中留观境外人员96人。截至目前,所有集中留观人员中未发现新冠肺炎病例。

3、做实网格化摸排。共设置网格877个,网格员6373人,实现了全域全覆盖。各街道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划小管控单元,发动辖区内的村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严格落实对应策略。同时依托公安推送数据,落实“公安+街道+网格”叠加排查机制,精准发现重点人员,做到人人必追踪,人人必面访,人人必管控。内部启动重点人员排查追踪机制,特别是针对返乡高峰,摸排返安人员,一一核实排查,积极做好劝返和到达隔离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累计完成居家隔离观察4625人,居家隔离3531人。

4、抓细精准防控。2月21日起,启动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对9个街道划分疫情风险等级,连然街道、金方街道、太平新城街道3个街道为中风险地区,其余6个街道为低风险地区,全市暂无高风险地区。对来返安宁人员,按来源地分4类管理。按照“行业统筹,属地负责”原则,由市级职能部门牵头,分级分类制定行业差异化防控工作方案,各街道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划小管控单元,发动辖区内的村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严格落实对应策略,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5、加强社会治理。一是实行县处级和部门包保社区(村)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疫情防控网格管理机制;二是科学合理划定管理网格,通过排查登记机制,完善公民基础信息采集,做到“千根线”织成“一张网”,构建“全要素”网格体系;三是在疫情防控一线锤炼、考察、识别、检验干部,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让干部在一线守初心、担使命;四是不断反思社会治理方面的短板和不足,结合疫情防控深入思考总结,研究制定提升社会治理的措施和办法,力争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再上台阶。

6、全面宣传动员。通过发布全市通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做电视讲话等方式号召和动员群众,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5.1万份,LED屏滚动播放防控知识5310余条(次),转载转发中央、省、市媒体重点新闻报道400余条,各媒体平台滚动播放30余个公益广告。利用各街道390余个微信群开展疫情知识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覆盖38万余人,确保宣传教育发动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打通疫情防控宣传“最后一公里”。

7、加强专业培训。全市抽调22名专家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组,采取逐级培训形式对医护人员、公安、城管、公交车司机、基层村(社区)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累计培训6000余人次。按上级要求,从安宁市医共体选派14名业务骨干组建援助湖北医疗队,圆满完成上级安排援鄂医疗救治任务。

8、维护社会稳定。成立疫情防控突击队,全面负责定点医院和留观点安全秩序和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案件2起,整体社会面平稳可控。

9、提升医疗机构防治能力。疫情发生后,结合医疗机构暴露出的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第一时间尽最大努力予以补齐。一是第一时间统筹本级两家综合医院资源,开设2个定点发热门诊,统筹设置隔离病房37间,配置相应医疗设施设备,积极做好可疑人员医学隔离治疗。二是针对可疑人员转运,第一时间为医疗机构添置急救车辆和流调车辆3辆,满足防控需要。三是第一时间启动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并在县(区)一级首家获得核酸检测资质,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核酸检测近2万人份。通过不断投入建设,目前我市昆钢医院24小时新冠核酸检测能力可达2000人次,并同步启动了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短期内有望完成,为大规模应急检测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拨付资金监督工作不到位。经考察,卫生健康局对经费划拨后未对资金拨付单位或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组进行监督,未要求对方反馈经费使用情况及实际工作内容。

五、建议和改进举措

建议建立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协同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强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可借助审计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工作及时对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及完成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也可牵头内部成立督查工作小组,采取接受群众举报、实地走访群众等方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重点项目检查工作,逐项进行核实。

附件:绩效指标评价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云南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邢志丽

中国·昆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云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评分标准绩效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指标分值评价得分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建立安宁市定点发热门诊建立安宁市定点发热门诊完成2个得10分;完成1个得5分;否则不得分2个2个10分10分
根据走访调查结果,共建立两个定点发热门诊:1.安宁市人民医院2.云南昆钢医院
数量指标购置疫情防控隔离运转车购置疫情防控隔离运转车完成3辆得10分;完成2辆得5分;否则不得分3辆3辆10分10分
查阅相关会计凭证:2020年2月29日,凭证号:记账-27。经安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会议纪要(第二期)安排,及政府文件批复,拨付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及安宁市疾控中心专项资金购置疫情防控车3辆。
数量指标新冠肺炎患者排查救治率排查救治率=安排救治人数/新冠肺炎患者人数达到100%得10分;90%—99%得5分;否则不得分100%100%10分10分
根据2020年度《安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汇报》内容显示:安宁市确诊新冠肺炎病例3例,分别是1月26日报告1例、2月5日报告2例,3例均为武汉输入,已于2月底治愈出院。
质量指标经费的申报与批复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具体使用防疫资金的单位向卫生健康局的申报与批复完全合规得5分;部分合规得2.5分;否则不得分完全合规完全合规5分5分
查阅相关会计凭证
质量指标对疫情防控支出监督覆盖率覆盖率=已监督金额/总支出金额覆盖率达到90%得5分;60%—90%得2.5分;否则不得分90%以上5分0分
根据对卫生健康局的访谈内容:安宁市卫生健康局仅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示向防疫涉及单位拨付资金,未做监督工作。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企业复工生产帮扶效果是否明显企业复工生产帮扶效果是否明显明显得10分;一般得5分;否则不得分明显明显10分8.89分
根据对企业问卷调查结果加权平均得分=(7*10+2*5)/9
社会效益指标是否严格管控疫情传播保障居民人身安全是否严格管控疫情传播保障居民人身安全严格管控得10分;一般得5分;否则不得分严格管控严格管控10分10分
根据2020年度《安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汇报》内容显示:安宁市确诊新冠肺炎病例3例,分别是1月26日报告1例、2月5日报告2例,3例均为武汉输入,已于2月底治愈出院。累计开展相关人群核酸检测 2万余人份。全市疫情防控可控向好,全市未发生集聚性疫情、二代病例、本土病例及死亡病例。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学、高效、精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居民疫情防控意识是否明显提升居民疫情防控意识是否明显提升明显提升得10分;一般提升得5分;否则不得分明显提升明显提升10分10分
根据对安宁市居民调查问卷结果综合评价得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对未来持续发挥作用支撑推动安宁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居民卫生意识持续发展是否发挥长期影响,发挥长期影响10分,发挥影响5分,未发挥影响不得分发挥长期影响发挥长期影响10分10分
1.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2.根据2020年度《安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汇报》内容:结合本次疫情防控,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加快推进安宁市传染病救治能力及疾控核心能力提升工程。目前安宁市已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安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已启动,正全力推进。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受益居民对疫情防控活动的满意度受益居民对疫情防控活动的满意程度满意率≥95%,10分;满意率<95%-60%,5分;满意率<60%,不得分满意度95%以上100%10分10分
根据对企业问卷调查结果加权平均得分=31*10/31
服务对象受益企业对疫情防控活动的满意度受益企业对疫情防控活动的满意程度满意率≥95%,10分;满意率<95%-60%,5分;满意率<60%,不得分满意度95%以上100%10分10分
根据对企业问卷调查结果加权平均得分=9*10/9











合计100分93.8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