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我局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林草局利用工作例会,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十九届六中全会的宣讲中,2021年9月23日,我局邀请安宁市委党校高级讲师资芯老师为我局职工干部进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宣讲。党组书记利用党组会、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场合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涉林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扫黑除恶相关政策,以支部为党委,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学习党章、党规等。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局通过认真安排部署,系统学习,专题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顺利通过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三轮检查督导,并得到了肯定。
二、 健全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2021年我局领导干部及中层做了较大调整,及时完善和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负责自己分管科室的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使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到人。
我局聘请了云南瞭望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并签订了协议书。我局严格按照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涉及我局的重大事项进行,在日常的工作中,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的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法律服务工作,今年共参与相关工作给出法律意见书10余份。
三、 努力为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安宁市经济项目落地发展,强化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各职能科室的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林草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切实服务好涉林企业。今年我局开展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防、深入木材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检查、开展现场木材检疫等工作,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扶贫领域,我局“扶贫”禄劝县汤郎乡普模村委会及“挂包帮”联系帮扶五岳村委会18户困难户,我局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长要求各科室在了解各自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把帮扶工作做好,做到见成效。帮扶方式要灵活多样。按照“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更加注重造血”的要求,在注重慰问式、救济式帮扶的同时,更加注重在参与式、开发式帮扶上下功夫,做到思想帮扶、理念帮扶、班子帮扶、物质帮扶等全方位的帮扶。
四、 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按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我局没有出台过相关文件。
五、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积极和上级部门对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制度;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操作流程进行细化和完善,并增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环节,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我局的法制审核人员,对相关的执法决定进行公示。二是自安宁市森林公安局转隶后,不再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我局积极和安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及时对接,加强沟通协调,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会商会审,集体讨论等,对经过鉴定达到刑事案件的及时移交;三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按要求,我局对2020年办理归档的行政执法卷宗开展自评自查。2020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6件,行政许可424件。通过今年的自评自查,发现了一些细节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参加了安宁市的案件评查,全部为优秀,对于评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针对行政许可存在的问题,我局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
(二)从制度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界定林业部门职责权限,不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改革。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界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继续做好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的林业行政审批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方便了林农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六、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带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生态文明理念。因此我局紧密围绕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着重培训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以及我市《安宁市林地管理办法》,同时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等内容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涉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
通过参加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举办的资源林政管理业务培训及涉林法律知识讲座,对执法人员进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预防职务犯罪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全年共开展学习5次,参加培训人员100余人次。自学法律知识每人不得少于60学时,并制定集中学习计划,按计划完成我局的集中学习任务。
七、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目前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林政稽查大队共有5名执法人员,在执法的同时还要兼职其他一些工作,而市森林公安局由于机构改革已经转隶到安宁市公安局,不再进行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由于我市林地面积巨大,矿山企业等公司较多、老百姓在林地上建盖养殖房等情况经常发生,给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局领导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调整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林政稽查大队。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三是加强执法培训,每年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知识不断地更新,从而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不断提升,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能有效地解决遇到的新问题。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