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特勤消防站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安宁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安宁市审计局自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7月30日,对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安宁职业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特勤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特勤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安县公路与武警安宁森林大队新营房之间,属于职教基地范围内。规划建筑面积4 981.33m2,建设内容包括消防站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训练场及道路绿化。
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2 448.41万元,其中:建安投资 2 217.91万元,待摊投资230.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特勤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能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执行到位;工程管理执行了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资金单独建账核算。但审计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60.37万元
建安工程报审金额2 378.27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2 217.90万元,调整多计160.37万元,占报审金额6.74%。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责令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安宁职业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循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规定,对项目相关实施单位实行报账制,避免多支、超付的情况,并完善付款证明材料;二是提高项目建设前期设计概算的编制精度,加强施工规模、内容和投资的管控。三是依照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调整处理;积极筹措资金,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参建单位工程尾款,结清债务,避免纠纷。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安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安宁职业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据实结算。截止公告之日,已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