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太平新城中部污水处理厂一期 BOT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安宁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安宁市审计局对安宁市太平新城中部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结算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宁市太平中部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位于安宁太平新城中部,占地面积约56.76亩。一期规模1.25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有:粗格栅池、提升泵房、细格栅池、曝气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污泥脱水间、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预处理系统除臭装置、污泥脱水间除臭装置、综合楼、门卫室等单位工程;室外总图、景观绿化工程、工艺及厂内(外)管网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实际完成投资金额6 061.7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项目管理中实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建立了一套基本规范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办法。安宁市太平新城中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后,每年可截留大量的污染物,对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对降低区内企业的污染处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区域内人民的生活质量,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但审计也发现,存在施工管理把关不严,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高报结算,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结算多计工程价款766.69万元
安宁市太平新城中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审金额6 828.46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金额 6 061.77万元,调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66.69万元,调整率为11.23%。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责令安宁市太平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项目建设前期及对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管理;二是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安宁市太平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签定的合同据实进行结算,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