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五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李桥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保护和促进安宁“老字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1. 安宁市目前有云南省“老字号”安宁温泉宾馆一家,“老字号”相关工作2019年机改后随商贸科从市工信局调整到安宁市发改局,安宁市发改局高度重视,积极按照昆明市“老字号”申报标准进行宣传工作,并对标云南省、昆明市“老字号”企业,找到差距,奋力追赶。
2. 为促进安宁市“老字号”发展,2020年,发改局牵头《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促进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和其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20〕22 号)中,制定了“鼓励发展、挖掘“老字号”品牌,支持安宁注册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云南省、昆明市级“老字号”,对年内评定为国家、云南省、昆明市级“老字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 万元、10万元、5 万元。”奖励扶持办法。
3. 下一步,安宁市发改局将联系各职能部门从市场发展需求、产品生产技艺、企业管理理念、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等方面强化行业企业“老字号”的宣传力度,从政策层面制定符合安宁实际的“老字号”评审标准,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业逐级申报“老字号”,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产品文化,充分展示安宁市新时期诚信兴商、文明商业的核心内涵和宝贵财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相伟 68691975)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