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6515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2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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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加速实现安宁市‘碳中和’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第一,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国家能源推广项目,具体政策由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第二,我局根据职能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建设。目前,我市已引进南网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开展光伏发电试点工作,计划投建10000平方光伏发电板。同时,云南省冶金专科学院和工业园区内部有需求的企业也进入洽谈阶段,预计3—5年内安宁市域内将建成50000—70000平方的光伏发电区域;
第三,关于“在政府办公楼、公共设施、政府建设及改造的项目配套、绿色能源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区内实施光伏发电配套项目”,因投资较大,需要市政府高位统筹,结合市政片区规划全盘考虑,多部门联办。对此,我们已积极向市政府推荐。
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跟进光伏发电项目在安宁市域内的推广情况。
安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