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宁市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情况
发布时间:2022-01-03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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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男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政府通过公共招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项措施提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根据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数据查询统计,全市现存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504人,2021年新增就业困难人员498人。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
截至12月31日,全年累计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4507个,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09人,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19人,本年度新增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4人,全年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19人。公益岗位安置人员可按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2021年全年累计兑付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284.71万元。
二、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般不超过满3年,补贴标准为个人实际缴费金额的50%,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超过100%档次的不参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2021年,我市共兑付灵活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56人,补贴金额10287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