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
按照省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月12日开始,安宁市将恢复3周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为顺利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3岁—17岁人群:继续完成第二剂的接种和未种人员的接种。
18岁以上人群:完成疫苗全程接种(灭活疫苗两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一剂次)满6个月,继续加强针的接种;只接种一剂次灭活疫苗,满21天,继续第二剂的接种;从未接种过疫苗的人群,特别是老年人,接种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
二、疫苗接种
请3岁及以上人群逾期接种人员务必按照单位或社区(村)通知的时间,携带好身份证,佩戴好口罩,准时到指定的接种单位进行有序接种。
保持接种现场良好秩序。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出示您的健康码及行程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留观期间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走动,不乱丢垃圾(棉签一律丢在黄色垃圾桶内)。接种完后要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后,无不适症状方可离开。
三、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
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近期天气寒冷,请广大市民注意保暖、注意出行安全。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一起携手,积极参与接种疫苗,共同筑起人群免疫屏障,奋力谱写“健康安宁”新篇章!
安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