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安宁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我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强力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与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属科室、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组成,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通过在局党组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进行专题学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举措,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把普法工作做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部分,层层压实普法责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全面清理办事证明材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调整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六稳”、“六保”,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三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增强依法决策意识,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嘉喜律所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定制度,以集体讨论决定、合法性审查和公众参与为重点,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联合公安、交警、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等执法部门开展常态化治超,依法检查货运车辆非法改装870起、罚款15.98万元,超限超载车辆1143辆,卸货39914.58吨、记分4831分、罚款127.02万元。
五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本年度公示行政处罚107件,行政许可16件,无重大执法决定。
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和《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机制,合理调配一线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随机抽取被检查主体并随机分配执法检查人员,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法制专业人才配备不足。目前,我局法制工作主要依赖法律顾问,系统内法制专业人才少,专业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因此现有法制专业人才数量无法满足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需求,需增加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公职律师证件人员。二是法治审核制度有待完善。目前,因我局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流程图等工作有更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重大事项、重大执法决定执法机制还处于推进阶段。三是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虽然行政执法工作已委托路政大队开展,但涉及案件审查、案件录入等工作仍未全部规范管理。四是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成效不明显。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多次深入施工现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重点站场等地开展行业法治及运输执法领域宣传,但群众知晓率、线索提供率仍普遍偏低。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系统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服务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明确划分行政执法职权,把执法责任权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及执法人员,将执法任务、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程序化、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强化作风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文明形象。
(三)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宪法、法律知识与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融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对道路运输法律、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创造人人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