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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201-495053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12 10:37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安宁校区)7号和8号宿舍楼、 宁湖九号香缇花园小区2幢 解除封闭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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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安宁校区)7号和8号宿舍楼、 宁湖九号香缇花园小区2幢 解除封闭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0:37 浏览次数: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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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安宁校区)7号和8号宿舍楼、宁湖九号香缇花园小区2幢

解除封闭管理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文件要求,经综合评估研判,安宁市封闭管理区域符合解除条件,并经报请昆明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1日20时起,对划定为封控区的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安宁校区)7号宿舍楼和8号宿舍楼,宁湖九号香缇花园小区2幢解除封控,对划定为管控区的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安宁校区)7号、8号宿舍楼以外校内区域、宁湖九号香缇花园小区1幢解除管控,对划定为防范区的安宁市主城区解除临时管理措施,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


  特此公告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