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1年1-12月直达资金收支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1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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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2月,安宁市累计收到直达资金21,618.12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0,070.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0.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477.17万元;共收到参照直达资金2,754.19万元;共收到结转资金116万元。
2021年1-12月,直达资金累计支出20,850.66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9,658.2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0.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21.74万元;参照直达资金支出1,725.41万元;结转资金支出116万元。
直达资金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优抚对象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险、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学生资助补助、医疗救助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农田建设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体制结算_各项结算补助、普惠金融发展、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
参照直达资金主要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土壤污染防治、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等。
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抗疫特别国债。
安宁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