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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201-500926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25 14:35
名 称: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4:35 浏览次数:202
字号:[ ]


按照《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宁市卫健局将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汇总。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健局按照安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行更新政府网站相应栏目的信息,2021年,卫健局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信息共184条,其中公示公告3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1条、法定主动公开医疗卫生领域11条、疫情防控31条、政策文件2个及解读2条;基层政务公开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类事项8条、行政处罚类事项67条、行政征收类事项1条、行政检查类事项2条、行政确认类事项2条、行政奖励类事项2条、行政备案类事项1条、公共卫生服务事项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群众申请公开信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管理

2021年卫健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建设,明确专人负责,主要领导年内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认真贯彻落实安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按时发布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和法定主动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主要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健康安宁”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市卫健局成立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党组副书记谌立业为分管领导,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建立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内部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属性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接手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有较大差距,主要反映在公开的内容以及应公开和及时公开上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以及时效性不足。通过向前辈学习和市政府办老师请教,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2125